因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 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22周岁至35周岁,专科以上学历,文字功底扎实,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自动化软件,有过宣传策划工作经历和平面设计专业特长者优先考虑录取;
3、能熟悉温州方言,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2015年11月3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持本人工作学习简历和身份证、学历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证件(如有作品请一同携带),到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1422室报名。11月7日上午9:00-11:00举行笔试,经笔试后择优录用,待遇面谈。
联系电话:86968139、86968117。
温州市龙湾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