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本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合同制速录员(编外用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正义感强,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法院审判辅助工作,服从审判工作需要分配,具有吃苦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
3、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临安。
4、大专(含)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分;
(2)配偶及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因故意犯罪被判刑的;
(3)本人曾被用工单位开除、除名、辞退的;
(4)存在不得录用为政法机关速录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11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3:30-17:00。
2、报名地点:临安市人民法院政治处(钱王街958号法院办公大楼901室)电话:61072778,联系人:阮晓宁、邵媛媛
3、报名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交经常居住地在临安的证明。
4、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复习用书,主要内容为:语文、法律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
2、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录入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看打和听打,时间均为15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100分。
3、面试
以笔试成绩20%、技能考试40%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前5名的考生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行为举止、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从业经历等方面。
四、体检与考察
对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按20%、40%、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综合成绩前3名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法院政治处负责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
公示:拟聘用人员在临安市人民法院网(www.zjlafy.gov.cn)首页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临安市编外用工人员待遇的相关规定及本院的实际情况确定。
临安市人民法院
2015年10月26日
附件:《招聘速录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