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表。
二、招聘单位简介
(一)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33号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全省广播电视播出情况和覆盖效果监测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节目、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新媒体视听节目及境外卫星电视等播出情况监听监看工作;承担全省广播电视收听收看信息咨询、技术检测和安全测评等工作。
(二)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904台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成高子镇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一、二、三套节目,发射省电台一、二套节目等4套节目。
(三)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514台
单位地址:尚志市长寿乡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转播中央一套和七套电视节目。
(四)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东北监测站
单位地址:香坊区朝阳镇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承担广播电视传输信号质量与播出效果
监测工作;承担国际广播信号监测工作。
(五)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803台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工作地点在阿城与宾县交界怀山屯南山)
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一套节目、中
央电视台一套和七套节目、省电台一套节目。
(六)省卫星电视传输中心
单位地址:哈尔滨南岗区长江路209号
单位性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承担中央电视台卫星加密节目的接收、安装、维护、管理工作;承担扩大加密信号覆盖率及收视维护费收取工作。
三、招聘职位及说明
我局所属6家事业单位共招聘24人,其中局514台和803台为驻哈外台站,为确保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这2个单位所招聘工作人员三年内不得调出。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表),年龄计算至2015年10月31日前;
(五)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本科专业如不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关。
应届毕业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毕业。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七)符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加分条件的,可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可在2015年11月5 日9:00至2015年11月11日12:00期间,登陆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www.hljgd.gov.cn),进入“广播影视”,在“通知通告”栏查看招聘相关信息。登陆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www.hljrcpj.com)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5年11月6日9:00至2015年 11月1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取消当前岗位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部门为省监察厅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监察室和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451-82898408;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15年11月18日9:00至2015年11月20日16:00期间,登录网报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4、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考生一律使用新版身份证。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果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确因特殊情况、工作急需,经研究可适当放宽。
(4)符合文件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注,并于笔试前持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请拨打联系电话确定具体时间、地点:0451-82898422。网上报名未填注或未进行现场确认,均不予以加分。
(5)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局人事处咨询,联系电话:0451-82898422;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
2、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内容以相关专业知识为主;考试日期为2015年11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登陆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www.hljrcpj.com)查询笔试成绩。
3、面试: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我局网站(www.hljgd.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英语等级证书等各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所在单位或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或能力的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原件现场退还)。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笔试总成绩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4、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三)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我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六、联系电话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
联系人:曹志红 联系电话:0451-82898422
省监察厅驻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监察室
联系人:郭原野 联系电话:0451-82898408
本公告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