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冰城画廊成立于1983年8月,黑龙江省编委以黑编[1983]150号文件批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核定事业编制30人,按科级单位管理,黑龙江省画院下属单位,主要从事对外文化宣传和文化交流工作。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宣传文化事业,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国家承认专科以上学历,工作善于创新,事业心强。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副经理岗位1名:国家承认本科以上文凭,副经理岗位人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经理和副经理岗位工作过,有实际经验的人选年龄可延1一2岁。
经理助理岗位1名:国家承认本科以上文凭,经理助理岗位人选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出纳岗位1名:国家承认专科以上文凭,年龄在25周岁以下,在财务岗位上有实际工作经验可优先考虑。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健 ,康向上的审美追求,品格高尚,为人正派,身体健康。
2、具有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完成单位布置的任务。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根据招聘计划,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招聘办法如下:
(一)网上查询
1.查询方式:网站为“黑龙江省画院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www.hljshy.com/)。下载、填写、打印报名表。
2.注意事项:①应聘者需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②应聘者的学历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确认
省画院对报名人员所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确认。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4日至11月6日(9:00至16:00)。
2.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5号七号楼B座(省画院)。
3.确认材料:①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本人签字),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②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及研究方向的证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等)。③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④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相关证明材料。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能力和素质进行测试。应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在总成绩中占60%,面试成绩在总成绩中占40%,总成绩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考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另行通知(或到网站查询)。
(五)体检、考核。根据笔试、面试等综合成绩的情况,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要求确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体检、考核合格后最终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依据总成绩递补人选。
(六)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遇拟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人选。
(七)办理有关手续。公示无问题后,经院党组研究审批,用人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接收或调转等有关手续,并签订相应聘用合同或协议。录用人选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的人员需要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待遇
录用人员工薪及其他福利待遇,严格按照企业经营情况本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而定。
六、联系方式
省画院联系电话:0451-82307574
省画院联 系 人:吕涛、佟悦宁
省画院监督电话:0451-87007939
黑龙江省画院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