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促进上饶县旅游事业发展,加强灵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度上饶县灵山管委会旅游推介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成立2013年上饶县灵山管委会旅游推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江卫农
副组长:王菊萍、付元本
成 员:黄德正、周 洪、刘昌仁、蒋加龙、魏建明
洪贤华、庄续彬、郑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上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王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三、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岗位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 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最低学历(学位) |
专业 |
年龄 |
其他条件 |
备注 |
上饶县灵山管委会 |
旅游推 介 |
专业技术岗位 |
5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28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30日(含)以后出生) |
女性,身高1.62米及以上 |
正式聘用人员必须与灵山管委会签订聘用合同,五年内不得调动。(试用期六个月) |
四、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由县上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上饶县灵山管委会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上饶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一)发布招聘公告
上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用人单位报送备案的计划拟定招聘公告,在上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srxrs.gov.cn/)等媒体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8:30至11月7日17:30。报名地点为上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中心。
1.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上饶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1张(见附表);本人近期(六个月以内)免冠1寸彩照3张;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报到证的需提供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已婚的需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未婚的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的未婚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明、证件等相关资料,如因弄虚作假或疏忽错报被取消考试或聘用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应聘人员应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认真履行各项义务,保证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不协助他人舞弊。
2.笔试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50元/人·科,面试30元/人·科。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上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及监察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面试、笔试或聘用资格。
4.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在上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三)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按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总成绩=面试*70%+笔试*30%(面试和笔试总分各为100分)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题型为客观题,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2.面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在上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面试成绩也将在上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笔试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并在上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3.递补笔试人员
对笔试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如出现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情况,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计划按照不足调减1个计划时不调减的原则进行。递补笔试人员情况将在上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4.笔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笔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考生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笔试成绩将在上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并在上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行公示。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
2.体检由上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3.考核由上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岗位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一次。如出现递补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递补人员在上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上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由上饶县编委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办理入编、聘用、人事代理、工资等相关手续,并将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市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举报监督电话:
上饶县监察局0793-8467195
上饶县人社局0793-8466280
上饶县灵山管委会0793-8467189
上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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