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45号)和《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铜府办发〔2013〕203号)要求,进一步理顺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体制,有效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防止煤矿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铜仁市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现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和市安全监管局抽调人员成立2013年铜仁市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招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聘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职位及名额
1、招聘职位: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派驻煤矿),国家全额财政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招聘名额:招聘名额50人。
3、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13年铜仁市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四肢无残疾,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10月14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有煤炭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大中专生和截止2013年10月14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色岗位计划”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因渎职失职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五、招聘信息发布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监管局就2013年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公开招聘信息在《铜仁网》和《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上进行发布。
《铜仁网》、《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网址分别为www.tongren.gov.cn,www.gztr.lss.gov.cn,www.trsafety.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对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铜仁市2013年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地点: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
2、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4日至10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时提交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铜仁市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报名信息表(网上下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非事业编制现在岗的驻矿安全监管员符合加分条件的,需填交加分申请表(网上下载)并提供县安全监管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劳动用工合同。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交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名考生按100元缴纳报名、考试费。
(三)资格审查
招聘办公室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按照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和《2013年铜仁市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职位一览表》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
(四)准考证发放时间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3年10月31日—11月1日。准考证发放地点: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大厅。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占总成绩50%。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1、笔试类型:笔试为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加分:同等条件下截止2013年8月30日前非事业编制在岗驻矿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加10分。加分人员名单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4、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加分
5、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包括加分)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如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的考生重新进行面试,以后一次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符合招聘条件的要求。
体检在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由市安全监管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的;
5、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犯劳动或学习纪律的;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7、其它经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人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铜仁网》、《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上进行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内被举报不具备聘用资格条件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一、选岗及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各县招聘职位考试总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具体工作岗位(所驻煤矿)由各县上报市安全监管局,在选岗前公布。选岗工作由市安全监管局统一组织。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选岗结束后,由各县安全监管局根据考生所选岗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安全监管局。市安全监管局将各县上报的《聘用审批表》连同体检、考核材料一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黔人社厅发〔2013〕10号文件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经本县人社部门鉴证后生效。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三、其他
本《简章》由2013年铜仁市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公室研究决定。
招聘咨询电话:
0856-5211751(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0856-5209970(铜仁市安全监管局煤矿监督管理科)
招聘监督电话:
0856-5585967(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2013年铜仁市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rar》
2、《2013年铜仁市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报名信息表.rar》
3、《2013年铜仁市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加分申请表.rar》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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