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碧溪街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名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现就此次招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人数
碧溪街道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20名。
二、招聘条件
1、碧溪新区区域户籍或出生在碧溪新区且在碧溪新区区域现仍有住所的2014年度、2015年度退伍士兵;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从事基层综合执法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12日—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碧溪新区各办事处劳动保障大厅报名。
3、报考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退伍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户籍不在碧溪新区的需有村出具有住所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2015年碧溪街道综合执法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分数保留2位小数。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碧溪新区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拟招聘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名单由碧溪新区管委会在常熟考试中心网站(www.csjdks.com)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本次招聘的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按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由劳务派遣单位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市场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书》,首次聘用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其工作能力及工作需要,经组织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
五、纪律
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自始至终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52691156。
六、其他
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简章由碧溪新区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2691131
常熟市碧溪新区管委会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