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人力社保基层平台建设,优化工作队伍,提高保障和服务民生能力,根据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街道人力社保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本次公开招聘街道人力社保工作人员(为编制外用工。主要从事街道社会保障工作、专职就业项目经理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协管)共9名。具体招聘单位、人数等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宁波大市常住户口,户籍以2015年10月1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身体健康;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 热爱社会保障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5. 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招聘街道人力社保工作人员,分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单位,具体招聘计划见《2015年海曙区公开招聘街道人力社保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于2015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 到海曙区顺德路136弄58号晶崴大厦3楼大仲裁厅办理报名手续。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或所在地户证中心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填写《海曙区公开招聘街道人力社保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可登陆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shs.gov.cn下载)。确有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须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单位招聘人数3倍的,酌情核减招聘职位指标数。
(二)笔试。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间和考场地点见准考证。考生于2015年10月29日至10月30日凭身份证到海曙区顺德路136弄58号晶崴大厦4楼19号窗口领取准考证。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一门,考试范围为时事、政治、经济、法学基础知识、公共就业和劳动保障基础知识和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三)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施前2天,如面试入围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从报考同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全部入围。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登陆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四)面试。面试分街道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如体检入围者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和体检不合格者,从报考同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六)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考察者淘汰,同时在报考同职位的面试合格者中从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并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等进行考核把关。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年薪5.5万元左右(含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九)其他规定。弄虚作假、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陆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www.hshs.gov.cn)查询或关注公众微信平台“海曙就业创业帮”,即时推送相关信息。
报考咨询电话:0574-87451822、87451823
宁波市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