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黔南州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龙里县2015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共5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龙里县2015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此次招聘工作在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考办公室”)具体实施。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共5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龙里县2015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位一览表(共5人)》。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及以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所需专业、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0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各级招考、录(聘)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有关条件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龙里县2015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及相关信息将通过龙里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ongli.gov.cn)及相关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上午9:00至10月10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贵新高速公路龙里收费站斜对面)。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四)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3.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4.《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考生须根据《招聘简章》认真填写《龙里县2015年10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负责资格审查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其《报名信息表》上签署资格审查合格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
考生每人须交纳考试考务费100元,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交费。报名时,未完整进行资格审查或已进行资格审查但未交报名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技能(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以上各项成绩及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由县招考办公室组织实施;
其中:职位GQ201501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职位GQ201502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体能、(技能)测试各占综合成绩的2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10月24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考生须于2015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前到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凭身份证和报名收费票据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请仔细核对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及单位代码、报考职位及职位代码、考场号和座位号等,并注意查看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此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但设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设定待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考办公室根据笔试情况统一设定。
(二)技能(体能)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1:3以内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体能)测试人员,如遇某职位进入技能(体能)测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参加技能(体能)测试人员。进入技能(体能)测试的考生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地点进行测试(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对于职位GQ201502体能测试单项成绩达不到35分的,取消进入技能测试环节资格。
(三)面试
凡进入技能测试环节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龙里县中等职业学校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上另行通知。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六、综合成绩计算
(一)职位GQ20150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二)职位GQ201502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考生的笔试成绩、技能(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员须参加完规定招聘职位所有科目的考试,综合成绩方能有效。
七、体检
体检必须在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县招考办经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招考办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及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全面、真实、准确。
考察工作由县招考办公室统一布置,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为不合格,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有犯罪记录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
(五)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六)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七)不能在考察期间提供职位所需学历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及个人档案材料的;
(八)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聘用审批表》一式四份,《聘用审批表》按规定审批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合同鉴证。聘用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工作,成为龙里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勤人员。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须在龙里县服务5年以上,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间未经许可不得调离本县。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对相关考生和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有关说明
在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龙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ongli.gov.cn)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对发生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或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及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县招考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简章由县招考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4—5631967(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4—5632121(中共龙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或0854—5635135(龙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办公室)
龙里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