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于1985年经原聊城地区行政公署批准成立,是聊城市唯一一家法定综合性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隶属聊城市质监局,是独立于生产、销售、使用的第三方综合性检验机构。主要任务是承担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生产许可证检验和委托检验,承担产品标准的制修订、检验人员培训、技术咨询服务等工作。现有职工5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3人、硕士研究生3人、工程师14人。我所始终坚持“人才兴检”的发展战略,致力于为员工施展才华搭建平台、为人才实现价值创造环境。现招聘5名编制外用工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有相关专业技能及科技成果人员优先。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一。
(四)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8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投送简历)、资格审查、笔试、技能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11月8日
1、个人报名: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荣誉证书、科技成果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以及填好的《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二)发电子邮件至lczjli@126.com。
2、单位初审: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符合性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安排笔试、技能考试、面试,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二)笔试、技能考试、面试
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主要根据事业单位特点,对应试人员进行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检验操作能力等方面的测试,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
1、笔试、技能考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初审合格后,确定参加人员以及考试时间及地点,并发放准考证。笔试、技能考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30%。
2、面试:每个岗位按笔试和技能考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答辩形式。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具体时间、地点届时通知。
3、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成绩及总成绩都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排序,以1:1的比例进行考察,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面试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视考生工作阅历和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录用。
(三)体检
入围人员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聘用
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在市质监局网站上和本单位公示。公示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报市质监局备案,试用期3个月。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发试用工资;试用期满能胜任岗位工作,确定聘用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核定工资,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在合同期内,个人档案自行委托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先生 葛女士
电 话:0635-7100098 7100198
电子邮箱:lczjli@ 126.com
地址:聊城高新区长江路庐山路口路北鲁西质检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