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我县农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96号)和《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工作人员1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13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经确认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放宽到2012年及以后毕业,专业不限。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安心从事岗位工作;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6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云和县人力资源市场(城北路21号)。
3.报名办法: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填写《2015年云和县公开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在编在岗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参加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交纳考试费用40元/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费),并按规定时间凭《领取准考证凭证》和身份证原件到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而且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存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人员,不宜应聘;(3)报考人员提交的本人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日上午9:00至11:3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命题,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知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报名后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不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并以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命题,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考生须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四)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3周年。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年收入一般不低于本县上一年的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同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登陆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查询: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nhe.gov.cn),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yunhe.gov.cn/bmzt/yhrs/)。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5121631,0578-5122722(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附件:《2015年云和县公开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附件:2015年云和县公开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