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决定开展事业单位连平县电子监察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30周岁以下。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至2015年10月8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招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5年广东省连平县电子监察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连平县纪委干部室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按岗位信息表中的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提供《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网上下载双面打印),并附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和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服务基层项目者如“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送达各招聘单位指定报名点。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等须于2015年10月8日前取得。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拟聘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10月17日下午14:30-16:00
2、笔试地点:连平县附城中学
3、笔试科目:综合类通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4、考生须在2015年10月15-16日(笔试前二天)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连平县政府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查,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是报考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面试成绩高底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则凭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连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30日内。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咨询电话:0762-4335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