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精神,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专科生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人数
8人
二、公开招聘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科生及以上优秀应历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潜心教书育人,服从组织分配;
3、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各类信息化办公技术和方法。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普通话标准;
5、本科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含25岁),硕士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8岁(含28岁),大学期间担任过院(系)以上主要学生干部。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同等情况下,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取得心理咨询师、就业指导师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人员性质
聘用制
四、招聘程序
由学校人事处、职业技术学院等相关部门组成辅导员选聘小组负责辅导员的招聘工作。辅导员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公示及聘用等几个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8月22日,报名者可将应聘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到以下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应聘材料[姓名]”(邮件主题请务必包含姓名)
联系人:黎老师
联系电话:13977388347
E-mail:gldzkjdxzp@163.com
报名时应聘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一);
2、个人简历,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研究生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5、大学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
6、其他能体现符合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待笔试面试时再提供原件。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查出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的情况,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于8月24日在我校及学院主页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应聘者自行查询。经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笔试。
(三)笔试及心理测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1、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知识;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3、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4、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5、心理、性格等特征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参考指标)。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和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其中心理测试为20分钟。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笔试分数采取百分制。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测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由学校人事处、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
(五)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测试成绩×50%),按招聘岗位1:2比例入围确定考核对象。
(六)公示与聘用
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选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入选者若考核、公示或体检不合格,则从入围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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