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现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按照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5人。主要从事政府法制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修养和道德品质,为人正派,行为端正,爱岗敬业。
3、具有全日制法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5、具有北京市户口。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员。
6、中共党员、从事过法律相关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请于2015年9月14日上午9:00—9月15日下午16:00,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进入“房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9月14日上午11:00—9月15日下午17:00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更改各项信息。
现场资格审查: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9月17日上午9:00—11:30,到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轻轨房山线苏庄站西,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5层515房间)进行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本人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未到现场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考试安排
(一)笔试
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9月19日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打印准考证。
1、笔试时间:2015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
2、考试科目:《法学基本能力测试》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查询成绩:时间另行通知,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5、笔试合格线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
(二)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布,公布时间另行通知。
(二)公示
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与房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首次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年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
(四)岗位待遇
此次被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统一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咨询电话:89350251
房山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