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2015年全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各类高校历年毕业生(以2015年9月2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安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安吉县文物局文物保护岗位、安吉县国家项目审计中心工程审计岗位户籍不限。
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9月26日至1997年9月26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专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硕士研究生可根据所学专业方向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部分招聘岗位要求“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15年9月26日前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或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5年安吉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
二、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6日(星期六)8∶30—16∶00;
报名地点:安吉县人力资源市场(生态广场科技楼一楼)
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1.《2015年安吉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请在附件中自行下载打印,并经本人签字后提交);
2.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
3.与招聘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岗位要求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已是安吉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报考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截止到2015年9月26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现场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须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每人每科40元)。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本次招聘按岗位要求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如报多个岗位则取消报名资格。每个岗位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应聘人员须在9月28日上午10∶00前到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行政中心465室)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后缴费人数仍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按1∶3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领取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的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 2015年10月22日上午 8∶30-12∶00
下午13∶30-17∶00
领取地点:安吉县人力资源市场(生态广场科技楼一楼)。
逾期未领取者,视作放弃应聘资格,并不再退还相关报名费用。
三、笔试科目及时间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31日
上午9:3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本次考试可参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下载,网址: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4326 )。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可在2015年11月中旬通过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ajhrss.gov.cn )查询。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2015年11月28日。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包含3个题目,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依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一)公示。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若应聘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放弃或被取消入围、拟聘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二)聘用。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须将户口转成非农;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一般不少于5年。乡镇(街道)下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本乡镇(街道)服务期一般不少于5年。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ajhrss.gov.cn )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查询、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该网站公布(联系电话:0572-5123465),请应聘人员关注。
(二)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人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所有招聘信息以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为准。
(四)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