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面向全市(含宿迁市所辖县、区,下同)国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市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正式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的岗位、计划选调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全市国有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至报名截止日,试用期未满、未转正定级人员,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未满人员,以及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考生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认定以《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版,见附件2)为准。工作经历认定等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日;
4、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三年内未受过党(政、团)纪处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的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审计局等网站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审计局组织实施。考生在报名和资格审查中遇到的问题可与市审计局联系。
2、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9月22日—9月24日工作时间,在市审计局(宿迁市洪泽湖路126号,市审计大楼五楼506室)报名。报名联系电话:84390018、13773966531。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人员也可通过委托他人代报名、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并同时提交各类证书(材料)的传真(复印)件或电子照片,且须最迟于领取《面试通知书》的前一天提交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放弃。传真:84390000,电子信箱:sqssjj@163.com。
4、报名时考生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所有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有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证明(机构编制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本人转正定级《调资表》,《江苏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现单位机构编制批文(含经费渠道表述),现单位出具的本人工作经历证明、无经济问题证明、同意报考证明,考生为已婚人员的,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等等的原件及一套复印件。未按时提供所有证件、材料原件和照片的,视为放弃。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报名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取消选调岗位。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5年9月25日上午工作时间。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以本岗位专业知识为主,面试时间:2015年9月26日,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015年9月25日下午工作时间。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选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考察由市审计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体检
市审计局根据考察结果,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体检工作由市审计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审批
体检结束后,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市审计局网站上公示7天(同时公布聘用审批截止时间)。公示结束后3日内,市审计局组织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宿迁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84390058(市纪委派驻市审计局纪检组)。
84359865(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附件:
《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rar》(样表)
宿迁市审计局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