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结合医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和大学组织人事部的指导监督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院人事科,具体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5.应聘人员须于2015年10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此之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 9月23日—2015年 9月 25日17时止。
2、报名地址: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人事科(长沙市开福区蔡锷北路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对面汇客酒店402房)。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请自行到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网址http://www.hunanzy.com/),同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执业证、资格证、或与应聘岗位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和http://www.chsi.cn/)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省教育厅教科院学历证明。
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提交材料与实际不符或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每位应聘者只能报名应聘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三)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具体考试时间与地点将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前往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职称要求为副高以上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医、药、护、技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操作、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专业技能考核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技能操作和试教: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和试教人员。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动手能力;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板书、条理性、逻辑性等。
应聘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50%。)
应聘岗位职称要求为副高以上的采取直接面试和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予以公示。考试时间及具体事宜请应聘者留意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参加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网站予以公示。考试时间及具体事宜请应聘者留意关注我院网站通知。参加考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1-84917714(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1-84917718(纪检监察科)
附件:2015年度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