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广播电视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电视台电视制作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龙江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招聘工作人员2人。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广电人才资源配置,提高电视台电视制作质量,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的广电队伍。
(二)工作原则。公开招聘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
应、往届普通院校全日制统招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
专业要求: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新闻学、广告学;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刑罚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新闻职业人员;
(3)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4)近三年各类考试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广电中心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发布信息
在齐齐哈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龙江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9月23日。
2、报名地点: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开发股(龙江镇劳动街1号办公楼四楼)。
3、联系人:田向阳、郑显君;联系电话:5852097。
4、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报考人需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
(4)在职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由县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由考核小组负责,资格确认由县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并通知考试时间,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均为100分。分值比例为笔试占总成绩70%、面试占总成绩3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招录岗位的相关知识,采取闭卷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结束后,统一公示3个工作日。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参照公务员面试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设面试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该考生的该项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如有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五)考核与体检
考核时主要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要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于龙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与受聘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
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