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四会市人民法院拟招机关雇员9名(即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非公务员编、非事业编),具体职位要求见《四会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机关雇员职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责任和义务;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雇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雇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
二、薪酬待遇
聘用后薪酬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接受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公告在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hrsw.gov.cn)和四会市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shfy.gov.cn )等媒体上公布,公告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9月13日结束。
(二)接受报名。9月14日至15日为报名时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四会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联系电话:0758-3112662或0758-3366000。《四会市人民法院招聘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附件)由应聘人员自行到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下载并填写好,现场不提供报名表。
报名时需准备提供的材料如下:
1.《四会市人民法院招聘机关雇员报名登记表》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内地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及原件;
3.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及原件;
4.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
5.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及原件;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按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表及各种证件进行比对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资料确认后,发放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用书,考试试题由四会市人民法院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实际报名的岗位数和应聘人数组织面试。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实施方案由四会市人民法院另行制定实施,同时按有关规定组成面试评委小组。
(五)体检。根据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四会市人民法院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四会市人民法院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公示与雇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雇用人选。拟雇用人员名单在四会市人社部门和四会市人民法院官网等媒体上进行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雇员人选,由四会市人民法院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雇用。咨询电话:0758-3112662或0758-3366000。
本公告由四会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会市人民法院
2015年9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