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审计工作,加大审计监督的覆盖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5号)精神,经宁南县人民政府(宁府函【2015】37号)文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制外政府雇员,其中:会计学、审计学、金融学、会计、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会计与审计、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信息)管理、金融与证券类专业3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应用(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专业1名,工程(预算)造价专业1名。为确保考聘工作规范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考资格审核、考核和体检等环节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最后择优聘用。
二、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40周岁((1997年7月10日—1975年7月10日出生)。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和专业素质,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能适应审计工作岗位的要求,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3、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无不良嗜好。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专业条件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者优先聘用。
2、计算机专业人员需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一级以上计算机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开除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参加过“法轮功”及其他非法组织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考程序
此次招聘分为报名、考核、体检、公示、聘用五个程序。
(一)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2、符合报名条件者,于2015年7月10日至7月3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从业资格证书(含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电算化合格证、助理会计师、助理审计师,会计师,审计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获奖原件和复印件及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宁南县审计局办公室报名。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考核
成立考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峰(宁南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姚永海(宁南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邓宗杰(宁南县审计局局长)
成 员:窝底日初(宁南县监察局副局长)
何宁(宁南县财政局副局长)
周正艳(宁南县审计局副局长)
陈学友(宁南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南县审计局采取结构化面试,对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三)加分
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证书的总成绩加1分,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证书的总成绩加3分。
(四)体检
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高低依次确定,若再次并列的则按学历高低依次确定)。考核通过后,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宁南县审计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如因体检有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等环节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宁南县审计局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雇佣合同。
(六)聘用
聘用后,由宁南县审计局进行岗前培训。
四、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为3个月(包括在聘用期内)。政府雇员受雇期间的工作表现,由宁南县审计局依据雇用合同进行考核。政府雇员聘用期为2年,雇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宁南县审计局根据工作实际提出继续雇用或终止雇用的意见,并办理续聘或解聘手续。雇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宁南县审计局不负责安排工作,所有保险费用自己从承担。
五、聘用待遇
助理会计师、助理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及以下的政府雇员月薪为4000元,具有中级职称的政府雇员月薪为450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政府雇员月薪为5000元。
六、其它
雇员薪酬及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费用列入宁南县财政预算,宁南县审计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为其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参保所需费用由宁南县审计局和雇员本人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缴纳(受雇期间原工作单位继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县审计局不再缴纳)。政府雇员由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宁南县审计局负责考核确定,不占人员编制,不具备公务员、事业人员身份,不担任行政职务。雇用人选确定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政府雇员受雇期间,人事关系由宁南县审计局管理,不得兼职,原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脱离工作关系。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核命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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