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专业性特别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放宽到2: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示。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2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属县、乡级单位的还需县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提供证明材料不齐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
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进行1次。因递补取得复审资格的人员,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按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已缴费人员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制发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公共基础知识》
(或《医学基础知识》)×5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所占比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公共基础知识》(或《医学基础知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3:1(专业性特别强的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2:1)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其他达到比例的岗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若无递补人员则不再递补。
六、考核
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和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须经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同意后方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缺按该岗位参加面试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经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同意后可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审核后,党群部门报州委组织部,政府部门报州人社局审批,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请严格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报考者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查询,笔试总成绩、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网站上(具体网址见附件2《凉山州2015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址表》)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网站上查询或与各招聘单位联系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我州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凉山州委组织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凉山州民族干部学校 0834-3284871
凉山州绿色家园安康医院 0834-2681456
凉山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0834-3202775
凉山州国土局(含各县国土系统单位) 0834-2168485
凉山州科学技术情报所 0834-2163126
凉山卫生学校 0834-2163460
凉山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0834-2161467
凉山州州妇幼保健院 0834-3235165
凉山州公共卫生信息中心 0834-3952098
凉山州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 0834-2191519
凉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各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0834-3235770
凉山州统计局计算站 0834-8615025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0834-2175291
凉山州广播电视台 0834-2162183
凉山州歌舞团 0834-3224011
凉山州林科所 0834-3225077
美姑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0834-3284192
凉山州审计信息中心 0834-2165703
凉山州环境监测中心站 0834-2171728
凉山州委组织部 0834-3865582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2173682
监督电话:
凉山州纪委监察局: 0834-386584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 0834-2194699 0834-2193262
附件:1.《凉山州2015年下半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rar
2. 《凉山州2015年下半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址表》.rar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