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自治区粮食局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粮食局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6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始建于1958年。地处乌鲁木齐市喀什东路。是一所集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培训、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国家粮食局指定的新疆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是新疆唯一一所以培养粮食行业专门人才的全日制国家级中等职业学校。2010年被自治区教育厅评定为人才能力培养优秀学校;2011年被评为自治区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012年被评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2012年被自治区人社厅确定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2014年被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成立于1978年,是具有法定第三方公正地位的粮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新疆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承担每年全疆收获环节原粮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原粮卫生专项调查任务、每年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粮食库存质量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储存品质检测的工作,为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决策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粮食检验数据,同时还对粮油产品及其制品和部分食品进行质量监督检验、质量仲裁检验、生产许可证检验、生产及销售部门委托检验等,为相关执法部门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粮油检验数据。2007年4月经国家粮食局批准挂牌为“新疆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13年4月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审查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并通过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2013年8月经国家粮食局批准认定为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机构,2013年10月经国家粮食局和教育部审核被确认挂牌成为全国中小学生爱粮节粮教育基地。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粮食局网(http://www.xjgrain.gov.cn)、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www.xjgyjj.com)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5年9月7日至9月15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35岁以下是指1980年9月1日后出生,30岁以下是指1985年9月1日后出生;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
(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粮食局网(http://www.xjgrain.gov.cn)、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www.xjgyjj.com),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时间: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16日北京时间18:00。
(6)缴费时间: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16日北京时间18:00。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
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你的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8)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17日请关注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10)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单位地址: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乌鲁木齐喀什东路792号,乘52路、922路、526路、202路、54路、506路车在粮校站下车往回走100米);联系人:王耕耘联系电话0991-7867610,传真:0991-663987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于田街227号,乘902路、157路、3路车在中国联通站下车往前走100米右转入于田街继续前行400米);联系人:李保萍联系电话0991-5836271,传真:0991-5836271。
(三)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5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四)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五)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为100
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网上报名《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中的符合哪项笔试加分条件中注明加分原因,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粮食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粮食局、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上公布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若有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进行。由自治区粮食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笔试成绩入闱面试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下列资料:1、有效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民考民考生汉语水平考试(MHK)4级甲等及以上或(HSK)中等水平A级及以上或取得普通话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资格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3、笔试成绩加分证明;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5、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通过者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粮食局、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粮食局、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
(2)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教师岗位面试分试讲和结构化面试进行,其中试讲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占面试成绩的40%。
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须进行试讲。提前三天统一向试讲人员宣布试讲题目、指定统一教材、宣布试讲有关事项。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3)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由自治区粮食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的,按总成绩由有高到低依次递补。
(4)面试总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粮食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粮食局、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四)总分计算方法:
教师岗位:笔试×30%+面试(试讲×60%+结构化面试×40%)×70%=100;
非教师岗位:笔试×40%+面试×60%=100。
八、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粮食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粮食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一)自治区粮食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确定拟录用人员
自治区粮食局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一、公示
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粮食局网(http://www.xjgrain.gov.cn)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www.xjgyjj.com)、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二、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自治区粮食局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三、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粮食局人事处、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和新疆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组织实施。
十四、招聘监督。自治区粮食局纪委(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自治区粮食局纪委(监察室)刘军、王莉
监督电话:0991-2355247、0991-2355388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粮食局网(http://www.xjgrain.gov.cn)、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www.xjgyjj.com)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粮食局网、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师学院)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粮食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