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9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是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布局调整的需要,2012年2月28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2012]33号文件批准、2012年3月31日经国家教育部教发函[2012]70号文件同意备案,在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基础上独立设置的一所以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自治区教育厅管理,学校代码:14417。
学院自1974年6月成立的农七师师范学校起,历经奎屯师范学校、伊犁州奎屯师范学院、伊犁州教师进修学院、伊犁教育学院、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先后培养各类学生30000余名,为新疆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曾先后获得“全国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自治区教育系统“民主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奎屯市、伊犁州“精神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
2014年8月,学院与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签订了《托管协议》,托管了塔城地区卫生学校和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分别成立了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乌苏校区管委会,托管工作进入实质运行阶段。此举促进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拓展了学院发展空间。
学院本部位于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校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较为完备,占地1072.8亩,校舍建筑总面积13万平方米,图书藏量近30万册,教学用计算机859台,语音教室144座,网络多媒体教室72间。学院有教职工421人,其中教师284人,专任教师240人。教师中正高职称3人,副高职称73人,硕士以上学位104人,双师型教师65人。现设有54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近6000人,成人本专科近2000人。
乌苏北校区(塔城地区乌苏职业技术学校)位于乌苏市乌伊路224号,校园占地面积 260 亩,校舍建筑面积39089平方米,开设中职专业7个,中技专业3个,在校生700多人。教职工100人,其中专任教师数58人;硕士1人、本科37人、大专17人、双师型教师16人;高级职称8人。
乌苏南校区(塔城地区卫生学校)位于乌苏市礼佛路,校园占地面积658亩土地。建筑面积5万多平方米。设置护理专业、助产两个中职专业,在校学生合计1581人,其中全日制中职学生896人,联合办学685人。教职工共47人,其中专任教师35人。
学院现有师范教育系、音乐与舞蹈系、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石油与化学工程系、园林园艺系、经济与旅游管理系、传媒艺术系、汉语言教学部、公共教学部等10个教学单位,共54个专业。《旅游管理》和《建筑工程》两个专业获得中央财政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测量》获得自治区精品课程建设立项。校内建有建筑力学实验室、酒店前厅接待实训室、客房服务技能实训室、餐厅服务技能实训室,CAD制图实训室、机械原理与设计实训室,汽车修理实训室、电力拖动实训室、无机化学实验室、有机化学实验室、分析化学实验室、天平实验室、环境工程实验室、舞蹈练功房、生物园地等一批校内实验(实训)室。机械制造与自动化专业获批中央财政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年内将建成投入使用。学院还设有国家技能鉴定所,拥有21个工种,初、中、高48个级别的鉴定资质。
学院积极与内地知名高校开展合作办学,2013年在我院分别设立了西北政法大学成人教育函授站和西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联合举办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学院与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签订了对口支援教育合作协议,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将在干部、教师培训,电子商务、物流专业建设,实训室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
学院将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为主线,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双证书”制度,着力培养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把学院办成一所办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服务成效显著、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为广大学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边疆的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jyy.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5年9月6日至9月16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年龄在28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后出生);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后出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
(七)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的毕业生除外,详情见招聘信息);
(八)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6日至9月18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人事科(新疆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思远楼201室)。
(四)报名联系人:柴老师
联系电话:0992-6809013,15559358717
(五)报名须带材料:
①《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贴近期蓝底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所在学校或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⑤蓝底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⑥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专业参考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
(七)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八)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九)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2015年9月19日-20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jyy.edu.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以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jyy.edu.cn)。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jyy.edu.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jyy.edu.cn)。
(2)面试满分100分,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非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测试(辅导员除外)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1>教师岗面试考核内容:试讲(80%):①教案:主要考察教学理论、方法;②课堂教学: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等授课能力;③答辩:主要考察知识面、理论功底、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结构化面试(20%):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
<2>非教师岗位面试考核内容:专业测试(80%,辅导员岗位只参加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20%):①组织协调能力;②应变能力;③语言表达能力;④举止仪表。
(3)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4)面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jyy.edu.cn)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
(三)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100。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聘者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经学院党委会审议通过,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jyy.edu.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人:尹新民 学院副书记(兼纪检委书记)、
哈布力哈什·哈布里巴依 学院纪检委副书记
监督电话:0992-6809020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jyy.edu.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xjyy.edu.cn)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面向社会二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zip
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zip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