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玉林市兴业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未就业随军家属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4〕30号)有关文件精神,兴业县决定定向本县县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驻军兴业县直部队单位军官未就业随军家属,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的范围
驻军兴业县直部队单位军官的未就业随军家属。
三、招聘单位及岗位
见附件(2015年兴业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未就业随军家属计划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法。
1.资格审查及加分审查:由县人武部、县人社局负责。
照顾加分参照《2015年玉林市市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加分补充办法》执行,加分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
2.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地点:兴业县人才交流中心。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填写《2015年兴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同时上交一寸白底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个人的报考信息,并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报考者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审查时间:
2015年9月9日-9月10日上午8:30到12:00,下午3:00到6:00。
领取准考证时间:9月17日-9月18日,地点: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二科,每科分值各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定为9月1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址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县人社局和县人武部公布。
(二)面试
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招聘程序由县人社局参照2015年玉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的规程进行。
七、招聘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3910858(县人社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3766650(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771178(县人武部政工科)
附:2015年兴业县事业单位定向招聘未就业随军家属计划表.rar
兴业县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
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