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报名人数未符合开考人数要求,经研究,越城区民政局重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男、女各1名)。
二、招聘岗位
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热心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2.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户籍,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3.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4.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中国语言文学、社会工作专业,管理学类、经济学类)。
5.在同等条件下,有会计资格上岗证书者优先。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至9日(周一至周三),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人民路静宁巷58号越城区民政局402室,联系电话:85122830。
3.报名资料:近期免冠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4.原已报名并符合条件者,可直接电话联系申请报名,不用再递交报名材料。
五、招聘办法
1.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在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招聘人数与男女报名人数比例分别达到1:3以上才进入后续程序;未能达到该比列,将延长报名日期。
2.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着重考核文字能力,面试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
3.经笔试、面试后,以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体检、考察皆合格者,进入试用期。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顺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其他事项
1.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正式录用;不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2.录用人员按编外临聘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年薪约4万元人民币左右(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期第一个月工资为1500元,其余2个月工资正常发放。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2015年8月31日
附件
越城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名 |
性别 |
贴照片处 | ||||||
出生日期 |
民族 | |||||||
现户籍地 |
政治面貌 | |||||||
身份证号 | ||||||||
毕业院校 |
专业 | |||||||
毕业时间 |
毕业证书编号 | |||||||
学历/学位 |
职称 | |||||||
个人简历 | ||||||||
家庭地址 |
手机 | |||||||
宅电 | ||||||||
家庭主要成员简要情况说明 |
父亲:(姓名)、(工作单位)、(政治面貌)。 | |||||||
母亲:(姓名)、(工作单位)、(政治面貌)。 | ||||||||
丈夫(妻子):(姓名)、(工作单位)、(政治面貌)。 | ||||||||
子女: (年龄) | ||||||||
奖励情况(附原件和复印件) | ||||||||
报名人声明 |
本表所填写的内容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人签字: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