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水平和业务经办能力,推动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管工作,提高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绩效,现向社会公开选聘我县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
一、选聘范围
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从社会团体、新闻机构、用人单位等相关单位人员以及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对象、专家学者等人员中选聘。
二、主要职责
1、宣传社会保险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对社会保险相关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相关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参保人员等进行监督,举报违反社会保险相关政策规定的行为,协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3、对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4、完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聘用条件
1、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关心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热心公益事业,能够秉公办事,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2、年龄在25-65周岁,身体健康;
3、在海安县辖区工作,或居住在海安县辖区。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有意者可登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报名表,以寄送纸质文档形式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9月20日止。
纸质信件寄送地址:海安县长江东路1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审计科。
联系人:闾玺;联系电话:88921579。
五、选聘人数及聘用方式
由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各方面条件从报名人员中选聘20名,受聘人员将予以公布,并发给聘书,聘期为两年。
2015年8月27日
海安县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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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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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寸 照 片 |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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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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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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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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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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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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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或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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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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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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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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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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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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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审核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