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崇川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区合同制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试行)》(崇办发〔2014〕42号)要求,经崇川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员10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崇川区公开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10日至9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崇川区便民服务中心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南通市青年中路128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贴于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人应提供的规定证件及材料。
3、应聘者根据岗位代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崇川区公开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从崇川人力资源网http://www.cchr.gov.cn下载打印,一式一份)。经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发放《准考证》。
4、经崇川区物价局批准,本次招聘收取笔试费用100元/人。
5、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直至取消。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崇川人力资源网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者,符合其它招聘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崇川人力资源网公告,考生自行查询。
(二)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崇川人力资源网面试公告。
3、报考社区干部岗位(岗位代码为01、02)的面试人员,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分组进行面试。
4、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并在崇川人力资源网公布考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报考该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选岗和考察
报考社区干部岗位(岗位代码为01、02)的体检合格人员,在区组织人社部门的组织下,根据《崇川区街道社区干部公开招聘计划分配表》(附件2)中岗位代码对应的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总成绩同分者由面试得分高者先行选岗)。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该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选岗完成后进入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报考其他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考察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报考该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川人力?源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人员性质及基本待遇
新招聘的社区干部与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其他合同制管理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全区统一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目前工资标准为:岗位工资2905元/月,职龄工资30元/年),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劳动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首次用工实行半年试用期。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聘用规定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均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时须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2、本《公告》由崇川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513-85128751;
监督举报:0513-85062124。
附件:
中共南通市崇川区委组织部
南通市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