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院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2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一。
应聘者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worlduc.com/SpaceShow/Blog/List.aspx?sid=8489474&uid=266811)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9日
2、报名地点: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室(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智慧路1号,行政楼301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或电话报名)
4、报名要求:应聘者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如实填写一式一份,并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由本人直接到报名地点报名。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有关证件包括: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书以及学历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纸质稿)、学位证明(到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学位查询栏目http://www.chinadegrees.com.cn/进行查询,并将查询到的证明用A4纸打印)等。
五、资格审查
由学院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六、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安排将通过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开招聘栏目进行公告,学校不另行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进行通知,请保持关注该网站栏目信息,错过时间者责任自负。
3、考试方式和范围
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1)笔试
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的岗位(A01、A05、A07、A08、A09、A12、A13),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长9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主要内容: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高校教师应知应会知识。最低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岗位(A02、A03、A04、A06、A10、A11)在没有本科放宽条件人员报考的情况下,免笔试,如有符合放宽条件的本科学历人员报考,此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均需笔试。
2)专业技能测试
根据各岗位应聘者的笔试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专业技能测试为试讲、辅导员技能测试和图书馆业务技能测试。报考教师岗位(A01、A02、A03、A04、A05、A06、A07、A08、A09、A10、A11)的入围者参加试讲;报考辅导员岗位(A12)的入围者参加辅导员技能测试;报考图书馆图书馆员岗位(A13)入围者参加图书馆业务技能测试。
试讲:试讲范围由学院根据应聘者所报考的岗位拟定,提前一天公布在学院人事处网站,应聘者可按45分钟备课,试讲时长不超过15分钟,如使用PPT或其它教具需自备,要求有板书,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教学内容处理、教学基本功、教学方法、专业知识等内容,成绩满分为100分。
辅导员技能测试:辅导员技能测试分自我展示、案例分析二个环节进行,应聘者在候场室提前10分钟随机抽取案例题号,之后依抽签序号参加测试,二个环节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自我展示:应聘者对个人情况和特色工作进行介绍与展示,如使用背景音乐、PPT或其它道具需自备。此环节的时间不超过3分钟。
案例分析:主要考察应聘者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应聘者首先就案例中的问题关键点、原因等进行分析,然后从辅导员工作的角度提出解决方案。此环节的时间不超过7分钟。
自我展示、案例分析的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成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中自我展示成绩权重为30%,案例分析成绩权重为70%。
图书馆业务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图书管理业务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等,成绩满分为100分。
3)成绩计算及综合成绩合成
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的成绩根据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而成,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前,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将7个评委评分计算平均分以成绩高的排前。
专业教师、实训教师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的岗位(A01、A05、A07、A08、A09)综合总成绩:笔试权重30%,试讲成绩权重70%。
专业教师、实训教师最低学历要求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岗位(A02、A03、A04、A06、A10、A11)在没有本科放宽条件人员报考的情况下综合总成绩:试讲权重100%。如有符合放宽条件的本科学历人员报考,综合总成绩:笔试权重30%,试讲成绩权重70%。
辅导员岗位(A12)综合总成绩:笔试权重30%,辅导员技能成绩权重70%。
图书馆岗位(A13)综合总成绩:笔试权重30%,面试权重70%。
设置综合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体检入围排序。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株洲市人社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0731-22777015 唐老师
2、监督电话
学院监察处: 0731-22780158
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市纪委: 0731-28680141
本次招聘政策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一.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rar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