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中心面向社会诚聘企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资待遇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企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待遇从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事业心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协调管理能力和组织纪律性,坚持原则,认真刻苦,能独立开展工作;
2、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中具体招聘要求;
3、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口(以2015年8月31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要求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文秘岗位在30周岁及以下(要求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统一计算到2015年8月31日。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接受报名
1、在媒体、网站上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5年9月11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住建局3楼办公室(四)(宁波市海曙区民通街101号)。
3、报名者可登陆宁波市海曙区住建局网(http://hsjsj.haishu.gov.cn/)和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二),并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1)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
(3)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证书;
(4)身份证;
(5)户口本(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
(6)工作经历相关证明。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需通过资格审查,入围考试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三)考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进行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9月份,具体日期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携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科目为公共题,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不足1:3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对面试人选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反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求实精神、举止仪表等进行面对面的测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人选未达到面试合格分的,核减招聘指标。按照笔试成绩乘以5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5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在报考本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递补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五)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同时在报考本职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结合考试成绩、考察结果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由于考察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员空缺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予以递补。
四、其它事项
(一)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联系电话:87138833、87125373。
附件二: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rar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