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为江北区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名称及数量
综合岗位1名。
二、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爱岗敬业、事业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
3、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4、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具体条件
1、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类、公共管理类专业毕业;
2、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3、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
4、具有会计上岗证、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6日至8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45)。
2、报名地点: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499号504室。
3、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对审核后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区公建中心将电话通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根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6、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名单,名单将通过宁波市经贸人才网公示。
7、联系人:徐、金
8、联系电话:87667951、87661421
四、录用后的待遇
确定录用后,安排具体岗位。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区里核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解聘。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