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2名,从事经济管理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事业责任心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2、宁波市常住户口,3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管理类专业毕业,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201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
4、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2月22日止。
2、报名所需资料: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hsqjxj@126.com。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低于招聘职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减少招聘指标;符合条件人数超过职位指标数3倍的,进行考试。
经初步资格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者参加笔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三)考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经济管理知识和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个性特征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入总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五)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淘汰。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于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拟聘用人员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重新进行体检和考察。
最终录用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办理有关手续,薪金待遇4.5万/年(含五金)。
咨询联系电话:55889076,55889077。
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4年12月16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