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社会建设水平,夯实基层药品安全工作,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光明工作站拟于近期公开招聘2名药品安全监督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本次拟招聘药品安全监督协管员的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光明工作站药品安全监督协管员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深圳户籍,优先招录光明新区户籍人员;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行政管理学、药学、医学专业或曾从事医药行业者优先考虑;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至1995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9月24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17:30)。
3、报名地点:光明新区管委会第二办公区四栋216室。
4、联系人:武先生,电话:88211347,18676382113。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须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所需材料:1、招考报名表(见附件2);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者)原件、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四、报名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验原件后留复印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参加统一考试。
五、适岗能力测试
由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光明工作站负责组织,采取面试的测评方式,适岗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资格复审
(一)体检
根据适岗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通知有关人员到光明新区直属医院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光明工作站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
体检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的拟聘用人员,由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光明工作站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安分局网站公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作人员招聘和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由聘用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被聘用资格,不足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本公告由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光明工作站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光明工作站药品安全监督协管员招聘岗位表
2.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光明工作站药品安全监督协管员招考报名表
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光明工作站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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