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计划招聘残疾人工作专管员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残疾人工作,乐于服务残疾人,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具有生活自理能力,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文字写作能力,会电脑操作,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独立行使岗位职责,开展工作。
(三)具有菱湖镇户籍、年龄在35周岁(1980年7月31日后出生)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的持证残疾人或持证残疾人家庭子女。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日始至2015年8月28日止;
2、报名地点:菱湖镇政府残联办公室;
3、报名材料:
⑴所有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表》一份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⑵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父亲或母亲或本人的残疾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证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方式
1、笔试:重点测试应考人员的综合基本素质,包括履行残疾人专管工作所必备的社会常识、政策法律法规知识等,笔试成绩采用100分制。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五名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由菱湖镇残联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有无违纪现象等。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菱湖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后无异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分配到工作岗位。
(五)待遇
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且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为残疾人专管员,实行一年一聘制,年度考核合格者年收入不少于5万元(包括五险一金)。
四、招考咨询
咨询单位:菱湖镇残联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2-394290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南浔区菱湖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