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切实解决交警大队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拟招聘交通宣传员3名(限男生)。
二、招聘条件:
1、年龄为20周岁至30周岁的公民(即95年1月1日至85年12月31日出生)。
2、文化程度:大专文化以上(中文专业或计算机)
3、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4、身高要求:1.60米以上。
5、户口和居住地都在本县的。
三、招聘程序: 应聘者持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县交警大队三楼办公室报名,报名时交3张1寸免冠照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审核条件、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录用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同志予以聘用,一经聘用,即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为两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本人工作表现及有关情况再行续签。
四、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内容:
1、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楼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2830486。
2、笔试(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说话、提问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对入围人员由交警大队组织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5、政审:对入围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政审。
五、待遇:
试用期工资17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2200元。
松桃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0一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