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仙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仙办文〔2012〕7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市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30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位证书,专业为义务教育学校所需专业;
5、具有教师资格证;
6、身心健康,适应农村乡镇学校工作需要。
三、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11日至8月1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18:00(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仙桃市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三楼),联系电话:0728-3319291,3319981。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报名日期和时间内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和违规考试人员相关处理措施,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将被取消面试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须填写《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报名表在仙桃市人社网(www.xt12333.com)下载,要求在计算机上录入后,A4纸打印。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交纳报名考试费50元。
3、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3)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应聘人员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截止2015年7月31日,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符合报名条件的我省“三支一扶”毕业生,须持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出具的有关在当地服务的时间及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报名才能享受加分的优惠政策。
5、报考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考人数须形成竞争比例,达不到竞争比例可适当削减岗位数量。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
2015年8月20日上午09:00—11:00《综合基础测试》
2、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市教育局人事科2015年8月18—19日统一发放。
(二)笔试内容及形式
1、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及综合知识。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个人的笔试成绩。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方式
面试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具体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育能力,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二)面试考生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并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不合格或弃权者可按成绩经资格确认后依次替补。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计算,一般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有效分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
六、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
2、今年继续执行《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人[2006]1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截止2015年7月31日,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符合报名条件的我省“三支一扶”毕业生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折算后计入考试总成绩。“三支一扶” 毕业生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加分人员资格审核截止时间8月17日。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市级以上医院进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执行该标准。没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八、考核
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九、公示
市人社局在仙桃市人社网(www.xt12333.com)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可以办理岗位认定手续。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一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28-3323315;
附件: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仙桃市教育局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