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湖里公安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考一批编外补充性工作人员。简章如下:
一、招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
二、招考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8月11日—8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3:30-5:30)。相关招考岗位信息见(附件1)。报名者可直接从(附件2)下载《报名表》也可到湖里公安分局616室协警大队领取《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符合报考岗位其他要求的证明材料及近期免冠彩照1寸照片3张。报名采用现场办理的方式,报名地点:厦门市湖里公安分局616室协警大队。
2、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阅读招考岗位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报名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相关的承诺。
3、资格审查。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人员,取消其资格。
4、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体检后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2.湖里公安分局协警等工作人员报考本次招考岗位须征得用工单位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年龄、工作经验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如:30岁名名截止到1985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
4.本次招考活动在湖里公安分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5.本简章由湖里公安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