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沙市芙蓉区隆平水稻博物馆招聘简章
隆平水稻博物馆为芙蓉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博物馆选址于长沙市芙蓉区隆平公园,定位于国际领先、国内一流的专业性博物馆,由芙蓉区委区政府投资3亿元建设,其中陈列区包括中国水稻历史与文化、水稻科技、袁隆平与杂交水稻3个基本展厅和一个临时展厅。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陈列设计人员1名、文物保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1、招聘录取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招聘录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
三、报考资格
1、政治可靠,现实表现好;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热爱博物馆事业;
4、符合招考岗位所需条件。
四、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所需条件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年龄 |
最低学历 |
专业 |
陈列设计员 |
1名 |
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9日后出生) |
全日制本科(学士)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装潢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 |
文物保管员 |
1名 |
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9日后出生) |
全日制本科(学士) |
文物与博物馆学、考古学、文物保护技术、文物鉴定与修复 |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含1:5),达不到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五、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程序
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含资料初审、发放准考证)—笔试—考核(含成绩合成)—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核)—确定拟录用人员人选—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二)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
时间:8月10日(周一)—8月18日(周二);
将在芙蓉区人民政府网站、长沙市人才网等网站上发布。
2、现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提交资料,经初步审定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时间:8月20日—8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18:00);
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人民政府大楼1101室(联系人:魏芳,电话:0731-84683551)。
提交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寸照2张。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
3、笔试:8月29日(星期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1)开考前20分钟,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室进行笔试;
(2)只设综合科目,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7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后,报考同一岗位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4、考核:9月12日(周六)。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电话及短信通知,未按时参加者责任自负。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考核总分为100分,考核的合格分数线为75分,即考核成绩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成绩合成: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体检: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6、考察(资格复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组织、编制、人社及相关部门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考察重点是考察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7、聘用: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录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考核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六、其他
1、考察对象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均在芙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rong.gov.cn)予以公示。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芙蓉区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芙蓉区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招聘考试。
3、本次考试(除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4、咨询电话:
芙蓉区文体新局(0731-84683551、84683553)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683263)
5、监督电话:
芙蓉区纪委(监察局):0731-84683120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芙蓉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2015年8月10日
附件:
事业单位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