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文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热爱新闻事业,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良好的语言沟通和协调能力;
2.苍南户籍,男女不限,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学历专业要求:大学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相关专业。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8月12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苍南县新闻宣传中心办公室(苍南县行政中心146室)咨询电话:68881659;
3.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证明)、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3张。
4.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苍南县新闻宣传中心公开招聘文秘人员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取得相应招聘岗位考试资格,具体考试时间地点项目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1.笔试(100分):笔试后,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阶段,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下一阶段。
2.面试(100分):面试人员根据面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若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招聘单位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3.体检、政审: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70%+ 面试×30%),按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 (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4.聘用:体检、政审合格后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总名次(同分条件下,以笔试名次在前者优先)予以聘用。
五、其他事项
聘用人员与苍南县新闻宣传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经试岗期三个月鉴定合格,正式聘用后享受“五险一金”等。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新闻宣传中心。
苍南县新闻宣传中心
2015年8月10日
附件下载:苍南县新闻宣传中心公开招聘文秘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