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名额和条件
详见《2015年苍南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日— 7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577-68881517、68881508。
3.报名方法:报名者如实填写《苍南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两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张近期二寸免冠同底照片等相关资料。
报名资格条件中所涉及其他时间计算问题,均统一截止到7月3日。
(二)资格审查
对选调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其本人,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符合报考条件与报考岗位的人数不足3:1的,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核减选调计划数。
(三)面试
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列入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按照选调计划,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监督配合;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等。如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人员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苍南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选调工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实施。未尽事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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