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以下简称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招聘名额5名,招聘职位及范围、条件和要求详见《华蓥市乡镇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人员。
(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聘用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有不适宜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报名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截止时间2015年8月21日18:00点)。
2.报名地点:华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村镇建设股。
地址:四川省华蓥市红星路232号。
3.报名资料:报考者须带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专业技术证件;④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本人姓名),并如实填写《华蓥市乡镇污水处理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报名联系电话:0826-4860826。
(二)资格审查
由华蓥市环保局、华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选。报考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8月22日上午08:30-12:00前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代领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逾期不领取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四)开考比例
各职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时,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职数,如达不到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招聘职数于开考前在华蓥人才网www.hyrc.cn进行公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考试成绩按以下方法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100分,各占笔试成绩的50%。缺考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注意事项:报考者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迟到30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在华蓥人才网www.hyrc.cn上公布。
(二)面试(总分100分)
1.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总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随笔试成绩后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因面试缺考而产生面试实际参加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2:1的,视为有效考试比例。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华蓥人才网www.hyrc.cn上公告。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由业务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确定。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并参加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结果在华蓥人才网www.hyrc.cn上公布。
六、考察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考核对象,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华蓥人才网www.hyrc.cn上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间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和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人员从高分到低分自愿选择聘用乡镇,由乡镇(街道)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此而出现的缺额按照报考同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发放并享受五险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如果辞职提前一个月告知所在乡镇和业务主管部门,如不按规定辞职,则按自动辞职处理。
九、纪律与监督
中共华蓥市纪委、华蓥市监察局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26-4821542。
本公告由华蓥市环保局、华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华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华蓥市环保局
2015年8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