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县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打击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有效保护路产路权和公路建设成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营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路政协管人员(仅限男性)。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具有营山户籍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城乡待业青年。
二、招聘人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路政管理工作岗位,能吃苦耐劳;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心理素质好;
4、身高160cm以上;
5、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至1995年7月31日前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其它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组织实施。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及初审。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8月1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营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办公室。报名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士兵需持退伍证,会驾驶技术、计算机应用的需持驾驶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
1、笔试。2015年8月18日上午9:00 -10:00。地点:县委党校。笔试课目为《综合知识》,其主要内容为: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五个规范》等法律法规)、政治常识、公民道德建设等。
2、面试。面试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上午9:00。地点:县委党校。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反应及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按照参考人员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参考人数达到招聘名额的两倍及以上,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如参考人数未达到招聘名额的两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参加面试。
3、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成绩公布。2015年8月21日上午在县路政大队公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排位情况。
四、体检。体检时间为2015年8月22日。根据应试者的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作常规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体检费。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确定体检人员。
五、政审
从2015年8月24日起,由县交通运输局、县路政管理大队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组成联合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六、公示。对应聘者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政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举报电话:交通运输局:8233260;路政管理大队:8225700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按规定与营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但被续聘人员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聘用人员超过45周岁的不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然解除。聘用的路政协管员属劳动合同制用工,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不具备路政执法主体资格,不纳入人事机构编制部门管理,其培训、教育、管理、奖惩、解聘等由营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负责。
八、待遇。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每月工资1800元。另每月设目标奖300元,根据考勤、考核及任务完成情况据实发放。经费来源:由县财政纳入预算进行补助,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集体部分和个人部分按规定缴纳。聘用人员被解除劳动关系后或未续签劳动合同的,不再享受以上待遇。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后,不再给予经济补偿。聘用期间食宿自理。
九、纪律与监督。招聘工作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规违纪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相关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方式:详情请咨询营山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电话:0817—8225700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