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
(一)防城港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文秘4名,法律类专业工作人员1名。
(二)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类专业人员3名,计算机专业人员1名。
二、任职要求
(一)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要求。1.办公室文秘:专业不限,但需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办公室行政管理知识及工作流程,有会计证、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考虑。2.法律类专业工作人员:法律类专业,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扎实的法律文书写作功底。3.工程类专业人员:工程类相关专业,对工程招投标或政府采购有一定的了解,有招标代理公司等类似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4.计算机专业人员: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具备扎实的专业技术基础,胜任硬件管理,网络管理等计算机相关方面的工作。
(三)熟悉办公软件操作,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诚实肯干。
(四)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8月3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发送材料扫描件)。
(三)报名材料。应聘者必须提交以下个人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交原件查验) 及学历学位证、联系电话、近期免冠标准照和生活照(全身)各1张。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取消报名,已聘用的停止聘用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通过资格审查确定初选名单后通知入选者前来面试。接通知参加面试者,必须携带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原件核验。
(四)联系方式。地点: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148号防城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综合科;电话:0770-2882931,2881283;电子信箱:fgzwb@163.com。
四、聘用及待遇
应聘者一经聘用先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按合同工资的80%支付,试用期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待遇按照防城港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合同一签两年,不得提前停止执行合同,违者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