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坪地街道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聘员10人(附件1)。
(二)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自愿从事聘员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附件1,年龄计算至2015年7月31日。最高年龄为35周岁的,是指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最高年龄为40周岁的,是指197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4、户籍、学历及其他要求(附件1)。
(三)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有违法行为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31日、8月3-4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一楼人事考试窗口(报名咨询电话:28949217,公交站台:龙岗党校或者和兴花园);
3、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龙岗区坪地街道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附件2)(龙岗政府在线及龙岗人才网可下载);
(2)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3)学历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要提供验证证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验证室出具),验证需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验原件留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附件3,网站可下载);
(5)无犯罪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开具);
(6)职位所需的相关上岗资格证明或者职称证明(附件1,验原件留复印件);
(7)配偶一方为本地户籍的可视为本地户籍人员报名,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及结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8)两寸免冠彩照4张。
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除文凭验证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在面试时提供,其它材料必须齐全,否则不给予报名。
(二)笔试
经资格初审,同类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拟招录人数10倍(含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需进行笔试。各职位报考人数超过拟招聘总名额10倍的,先进行笔试,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拟招聘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三)面试
如直接进行面试,则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依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如进行笔试和面试的,则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其他未录取的合格人员(成绩半年有效)录入人才备选库,若相应岗位空缺,可从人才备选库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补录。
(四)体检
体检由坪地街道组织部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予以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空出的名额按考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审核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
由深圳市优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人员派遣到坪地街道辖区内工作。
五、有关说明
(一)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按区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提供虚假资料经查实后,取消其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