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县住建委拟公开招聘6名编制外合同制工人,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编制外合同制工人
二、招聘人数:共6人,其中:行政文秘2人,法律专员1人,业务勘察员2人,工程管理员1人
三、招聘范围:在我县任职的2014年、2015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
四、岗位职责:
行政文秘岗位:主要负责文字材料撰写、新闻宣传等日常性事务工作;
法律专员岗位:负责征地拆迁补偿有关协议、文书的起草以及征地补偿有关政策的把握;
业务勘察员岗位:负责入户清登、对外联络联系,收集涉及征地拆迁相关影像、文字等资料等工作;
工程管理员岗位:主要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等日常性事务工作。
五、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道德修养;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延庆户籍,目前无业并已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4.行政文秘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法律专员岗位优先录用具备法律业务工作经历的人员;业务勘察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沟通联络能力,吃苦耐劳,能适应野外作业。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8日
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延庆县人才交流中心(妫水北街26号,延庆县百佳商场对面)
3.所需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本人页印在一张A4纸);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同版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5)自行下载并打印相应岗位类别报名表1份;
(6)《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3、5页);
(7)“三支一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随时取消已取得的考核及录用资格。
(三)考核及确定拟聘用人员
组织笔试和面试,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笔试内容主要考核文字写作能力,现场考察报名人员的基本文化素养。笔试时间及地点视报名情况而定,具体安排以通知为准。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考核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果参加面试少于3人的,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本考官组面试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考生的平均分,低于平均分的,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核算总成绩,每个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四)体检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政审、公示
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对于政审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
(六)人员递补
对体检、政审、公示环节中因不合格或本人临时反悔自动退出而空缺的岗位,按照不同招聘对象类别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工资待遇
招聘的人员执行延庆县编外合同制工人的工资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本岗位要求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附件: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