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畜牧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以下简称总站)是农业部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承担全国畜牧业(包括饲料、草业、奶业)良种和技术推广,畜禽、牧草品种资源保护与利用保护,畜牧业质量管理与认证,草地改良与生物灾害防治等工作。为加快总站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专业技术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有较强的团队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初级(含)及以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年龄应在35周岁(含)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生);具有中级(含)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应聘者,年龄应在45周岁(含)以下(1970年8月1日以后生)。
4.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5.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全国畜牧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1日-8月25日。
2.应聘者下载并填写《全国畜牧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加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含首页和本人页)、《报名表》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于2015年8月25日前,将应聘材料传真或快递至总站人事处,同时发送《报名表》电子版,并注明邮件标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
3.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全国畜牧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人事处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412室
邮政编码:100125
联 系 人:苏红田、徐丽
联系电话:010-59194597/4589(FAX)
电子邮箱:renshichu528@126.com
四、考试考核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为相关专业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依据总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人选,实行等额考察。进入考察的人选统一安排体检。
3.依据考试和考察结果,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最终聘用人选。
五、相关说明
1.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由总站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者,笔试名单在中国农业人才网和中国畜牧兽医信息网等进行公布,安排考试等事宜。
2.应聘者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3.在规定时间内同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数不足3人,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报名人数仍不足3人的,需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批准后取消招聘岗位或按程序继续进行。
4.一经录用,将进入总站编制,并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内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