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面向驻鹰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主要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江西省委组织部、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县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由设区市统一组织的通知》(赣人社字〔2011〕493号)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和资质条件;
5、无计划外生育;
6、大专及以上学历;
7、35周岁及以下;
8、驻鹰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2015年7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研究生和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2015年鹰潭市驻鹰部队现役军官随军家属专项招聘职位表》,招聘专业条件设置参照《江西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岗位条件设置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86号)。其中报考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 1日(年龄计算: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3日-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驻鹰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2015年鹰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3、现场报名地点: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市胜利东路30号,市人才市场二楼)。
4、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
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实际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分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
1、笔试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为《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题型为客观题,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科目考试范围主要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经济管理、科学技术、公文写作等知识。
3、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遗失(过期)身份证者,考前持贴有与报名表同底照片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到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准考手续。
4、考生可登录鹰潭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面试:
1、面试工作统一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如岗位只有1名笔试合格人员入闱,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情况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本面试考场实际有效参考人员平均分数线。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面试入闱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同时明确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和内容以及需说明事项。
3、递补面试人员
对本人自动放弃的,按岗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序等额递补。
4、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违纪等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情况的,面试成绩须不低于本面试考场实际有效参考人员平均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临时缺考或违纪的考生为无效参考人员。
5、面试成绩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
(三)成绩计算
1、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之和。
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考试高分者。
2、体检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核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道德品质、计划生育和有无其他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造成岗位空缺的,一律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市或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报考鹰潭市土地储备中心、贵溪市林业工作站、余江县委县政府接待办、鹰潭市社会福利院不限专业岗位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十五天未报到,经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一经聘用,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单位工作不少于三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要求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查处,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对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学校,违规名单在人事考试网公布,三年内禁止参加鹰潭市各类人事录(聘)用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咨询、举报电话
政策解答咨询电话:0701-6440388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务咨询电话:0701-6271040(鹰潭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701-6275311(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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