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经盐城市人社局核准,现就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见《射阳县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4)具备《射阳县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表中对工作经历、履职条件等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 31 日。社会人员如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工作所在地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7)留学回国人员,其相应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书;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填写报名表、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射阳县人事人才网(http://www.syrs.gov.cn/)。
1. 报名和上传照片时间:2015年8月 1 日09:00- 8 月 5日16:00;
2. 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 8 月 1 日09:00- 8 月 6 日16:00;
3. 缴费确认时间:2015年8月 1 日09:00-8月 7 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在参加考试后,于2015年8月20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射阳县解放路24号劳动巷内)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笔试费。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8月12日- 8月 14 日期间登陆报名考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5-8235512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紧缺专业和特殊专业报考人数不足的,经由县人社局、主管部门会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5年 8月10日9:00-16:00登陆报名考试网站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县新闻信息中心采编、夜班编辑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文学基础知识、新闻专业理论知识、新闻实务写作等,单独命题)。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6日,9:30-11:30。笔试地点:射阳县高级中学。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总分150分,9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射阳县人事人才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
1.笔试阅卷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将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计算方法。见岗位表中注明的计算方法,其中笔试成绩先折算成百分制,再按比例计算总分。
四、聘用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相同,加试。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主管单位和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政审要求),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时,取笔试成绩高者。
3.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射阳县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4.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批准,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报考对学历(学位)要求岗位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咨询电话
射阳县人才服务中心:0515—82355120
六、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0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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