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农业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根据《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温政发〔2009〕5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市耕地质量与肥料管理站(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研究生;
4.温岭市生源或温岭市常住户口或父母双方(含一方)具有温岭市常住户口。(以2015年7月2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土壤学、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专业。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温岭市农业林业局人事宣教监察科办公室(太平街道鸣远路312号)。
3.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户籍证件(温岭市生源的考生,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温岭市的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温岭市常住户口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簿;其他考生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1.考试采用面试的办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和聘用
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农业林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223829。
附件: 温岭市农业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