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县集中采购中心(县政府直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及岗位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采购中心办公室岗位,负责人事劳资等日常工作。
二、选聘范围
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较高;
(三)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限男性,年龄28-38周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一)尚在试用期内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事项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
2.学历、学位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五、选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确定拟选聘人员-报县政府审核通过-调入(食宿自理)。
六、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8日8:00至7月16日17:00。超过规定报名时间,不予确认报名资格。
(二)报名地点:县政府201室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白立权
电 话:55082028 13841396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