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城管执法力量,保证城市管理工作正常开展,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0名城管协勤管理人员,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人数
男生22名,女生8名。
二、招考对象
毕节市退伍军人和全日制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1.退伍军人和具有全日制教育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应往届毕业生。
2.遵纪守法,热爱城管工作,有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敬业精神;有违法违纪记录和违反计生政策及有吸毒史、有纹身和肢体残疾者不能参加报考。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吃苦耐劳,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高:男性1.65m以上,女性1.60m以上。
5.退伍军人并符合以上条件者笔试成绩加5分,与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化程度考生成绩排名并列的优先录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退伍军人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生政策证明,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
2.报名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毕节市七星关区水西大道市东街道后门三楼)。
报名时间: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5日。
3.报名截止,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7月17日;
领取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报名人员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
笔试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五楼会议室。
(二)面试
分别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取笔试成绩男生前44名、女生前16名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8月1日
面试地点:毕节市七星关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六、体检
由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取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男生前22名、女生前8名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经体检后如因身体原因不能录用,以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取足应取名额。
七、考察
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到七星关区城管大队安排岗位试用一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财政拨付金额发放,不享受其它津补贴,不足1个月的不予发放工资。试用期满,能胜任城管工作,责任心强的,与城管大队开始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工资按财政拨付金额发放,并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不能胜任城管工作或上班期间违反大队相关规定的,一律解除聘用关系。
九、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原则,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